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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春节后9催女孩相亲 同村男子17岁着手娶妻(5)

2016-05-06 08:41:40  法制网-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对此,乔新生也向记者表示,当习俗与法律发生冲突时,首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凡是损害他人权利的,应该一律禁止甚至鼓励当事人诉讼。如果不损害他人权利,属于传统习俗,比如往脸上抹黑、往身上泼水,如果不违反法律,应该允许存在并保留,“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传承既有内在的东西也有外在的东西,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我们现在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行为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只要你的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我们都应该允许存在”。

针对那些有伤风化甚至违背法律法规的习俗,支振锋认为,对于有伤风化、违反公序良俗的习俗,要区分不同情节和情况,“有些是道德层面的,需要批评教育,道德感化,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出榜样。管住关键的少数,使领导干部不去做奢侈腐化的事情,为群众做榜样。有些涉及社会治安层面的,法律要严厉打击,法律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

对于一些挑战法律的陋习,乔新生的建议是,第一要自力救济,如果认为自己的权利、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可以提出诉讼,这叫诉讼个人保护;第二需要村委会或社区管理组织出面劝告,防止闹得太过火;第三可以由民政主管部门提前告知;第四,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另一方面,文化管理部门、民政主管部门应该注意偏远农村的一些现象,防止地方陋习在无形之中损害公民权利。有关部门也要注意移风易俗,更好地营造良好环境。”乔新生说。

制图/高岳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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