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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春节后9催女孩相亲 同村男子17岁着手娶妻(3)

2016-05-06 08:41:40  法制网-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孩子长到1岁多,家里人才发现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手脚不协调,有时候总犯傻。现在这女孩特别发愁,后悔早婚早育。”陈雪冰说。

李明舜认为,此类问题的确存在。早婚者年龄较小,身体仍然处于发育期,从生理上来说不适合生育,一旦怀孕,会造成母体与胎儿争夺营养的情况发生,不利于胎儿发育也不利于母体的身体健康,对下一代成长也带来不利影响。

“解决早婚问题,需要加强法治宣传,特别是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使人们认识到早婚行为的违法性;加强移风易俗,改造发生早婚现象的文化基础。”李明舜说。

  过度“闹婚”侵害他人权利

不愿回家相亲、逃避早婚这样的理由,对于24岁的陈雪冰来说或许过于牵强。陈雪冰不想面对的,还有一旦在家结婚必将发生的“闹婚”。

陈雪冰的担心来自于去年回老家参加的一次婚礼,那次闹的是新郎。

“我的好朋友结婚,去接新娘子。到了新娘家门口,伴娘和新娘闺蜜各种刁难,一开始大家也觉得挺有趣,玩着玩着就发现不对劲了。伴娘要求西装革履的新郎蹲下学青蛙,不但要学着跳,还要学青蛙叫。新郎学了4次,伴娘嫌不够像,第五次才‘勉强’通过。”陈雪冰向记者回忆说,“当时,新郎脸色已经开始不太对劲。之后,伴娘们还不罢休,非要新郎解下领带学吊死鬼。新郎一气之下甩手离开,现场要多尴尬有多尴尬。最后新娘一边骂伴娘一边跑出来。我觉得,婚礼上的一些‘闹婚’习俗,确实低俗,甚至有点愚昧和丑陋。”

“闹婚”习俗乃是沿袭。一直以来,人们认为“闹婚”可以驱邪避灾,会让新人将来的日子红红火火,所以“越热闹越喜庆,越尽兴越吉利”。

然而,“闹”却渐渐变了味道,当传统文化被冠以“恶俗”的标签,也开始碰撞法律的底线。

2015年6月,家住陕西省榆林市某小区的蔡某白天办完婚礼,晚上在亲朋好友闹洞房时,为了躲避胡闹,从6楼坠下,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类似的“闹婚”在各地上演。

最令人不耻的,不外乎新娘或伴娘遭受侵犯。一般情况下,新娘或伴娘会被新郎的朋友轮番抱住、抚摸、猥亵,更有甚者会扯下新娘的婚纱。新娘在婚礼当天会遭遇各种“咸猪手”。除了上述手法,在个别地方,伴娘还会被在隐私部位“画老鳖”。

不过,新郎也难逃被闹,“火烧”新郎便是其中一种。据报道,婚礼当天,新郎和新娘要穿着单薄的衣服站在桌子上,新郎脱去长裤,下身围上几圈卫生纸,旁人点燃卫生纸,顿时火光四射。新郎慌忙甩掉烧着的纸巾,周围的人在哄笑。由此引发的烧伤事故不在少数。还有甚者,一位新郎被人用胶带捆绑在马路旁的树上,新郎脸上被涂抹牙膏,屁股上燃放鞭炮,脚上点烟。

“我见过新郎反串新娘,全身被涂鸦甚至穿上女性内衣,并用口红在身上涂鸦,写下不雅的字句。除了变态两字,实在想不出有其他词可以形容了。”在北京工作的方琴对记者说。

对于“闹婚”习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他曾查过资料,“闹洞房”婚俗应该始于先秦汉时期,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曾这样描述嫁娶情景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

“我国的闹洞房文化流传至今,历经千年,是为新人送去祝福、增添喜气的一剂良方。但是流传的过程中它的味道已然发生变化。古人的闹洞房传统本是为了减轻平时生活中尊卑上下的压力,以求让众人与新人一起开心,多以猜谜、吟诗作对见长。流传下来比较贴合的民俗代表有乡下的‘赞床’习俗,也就是闹洞房的人要为新人送上自己的赞美和祝福,这当然需要考验自己的才华、韵律及谐趣,至于吟诗作对,要求则更高。而现今许多人认为‘闹婚’就是要玩新奇,图热闹。一味为了追求博眼球、引笑声,滑稽之感一览无余,众多低俗节目也开始粉墨登场。”乔新生说,“闹婚”如果侵害了伴娘伴郎的合法权利,强迫做不雅动作、侵害人格尊严,这种情况可以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我们一方面要尊重文化、尊重文化的传承、尊重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尊重各地的风俗习惯,另一方面又要依法审视这些习惯、这些现象,避免少数人打着陈规陋习的旗号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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