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妻子产下情夫孩子后离家出走 丈夫起诉获赔2.6万

2017-04-14 04:16:44    南宁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11年前,李先生与妻子王女士生育了一女,8年后再得一子,凑成个“好”字。高兴劲还没过,李先生却遭遇晴天霹雳——妻子抱着儿子离家出走了。经过一番寻找,真相浮出水面:原来妻子出轨“隔壁老王”并让自己“喜当爹”。于是,李先生怒将妻子告至法院。近日,邕宁区法院审结此案,判过错方王女士对婚姻不忠,赔偿李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2.6万元。

妻子生子后蹊跷出走

2005年,李先生从桂北老家到南宁打工时与王女士认识相恋并同居,2006年王女士生下女儿李小红(化名)后,两人于2008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李先生经常外出跑业务,夫妻俩聚少离多,感情一直不好。在女儿3岁时两人还曾经闹过离婚,但两家父母都不同意。

2014年2月,两人的儿子李小刚(化名)出生,让李先生高兴不已,以为夫妻的关系也会有所改善。在儿子满月没多久,李先生回老家给儿子办理入户,却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妻子抱着儿子离家出走了。李先生赶紧坐车回南宁找妻子 。

李先生找到妻子娘家时,岳母及小姨子对其妻子的情况支支吾吾。经不住李先生一再追问,小姨子透露:2014年前曾有一个周姓男子到王女士娘家说要找王女士,并称已经跟王女士在一起几年了,在得到“我姐已经结婚,并已经有一个8岁多的小孩了”的回复后,姓周的男子还表示不相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