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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儿子去世,奶奶能否看望孙女?

2017-04-10 14:50:12    矫正紫薇  参与评论()人

一场意外事故,夺去了丈夫和儿子的性命,让年近花甲的王女士,沉浸在无尽的悲伤中。祸不单行,事故发生后,王女士身边唯一的孙女也被儿媳妇接走,并且无法探望,无奈之下她将儿媳妇告上了法庭。

丈夫儿子意外去世 儿媳离家带走孙女

2012年10月,小刘与小姜登记结婚,2013年2月小刘生下了女儿园园。2014年9月,小刘和小姜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园园由小姜直接抚养,但是小刘与小姜仍以夫妻名义同居在小姜家中,小刘和婆婆王女士依然以婆媳相称。

2016年7月,王女士的丈夫老姜和儿子小姜一起遭遇了一场意外,不幸离世。意外发生后不久,王女士与小刘因为一些矛盾发生了争吵,小刘便将年幼的园园从王女士家中抱走,带回了娘家,并拒绝让王女士探望。

多次探视未能见孙女 无奈将儿媳告上法庭

王女士数次前往小刘娘家探视孙女,都没有见到孙女。无奈之下,王女士小刘告上法庭,请求依法行使探望权。

王女士认为,她在一场事故中同时失去丈夫和唯一的儿子,现在年幼的孙女是她仅有的精神支柱和寄托,而小刘以母亲的名义剥夺祖母和孙女之间的亲情联系,严重侵害了王女士对孩子的探望权。

“现在园园是我唯一的希望,我很想园园,而且我觉得我的要求并不过分,只要求在园园上学期间的每周末和法定假日以及园园爷爷和父亲的祭日那天,我能从学校直接将园园接回到我家里,上学前再将园园送回学校。并且每年暑假我希望能与园园连续共同生活30天,寒假连续共同生活15日。”法庭上,王女士哭诉着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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