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吃出一根头发获赔1000元)
法制晚报讯不少消费者都有去超市买到小件问题食品,虽然生气但又无奈地放弃维权的经历。大家想的都一样:维权成本太高,获赔金额太低,不值当。
但实际上,如果学会运用法律技巧,消费者去法院起诉维权,也不一定就是“赔本赚吆喝”。比如《法制晚报》记者搜索的下面这些案例——起诉沃尔玛“三无”塑料袋简易包装食品获赔1000元,吃出根头发家乐福赔偿1000元,买一大袋子过期煎饼永辉超市赔了5000元……
案例一永辉超市煎饼
一大袋过期煎饼让消费者获赔五千
2016年1月22日,消费者李某在永辉超市马家堡店买了散装煎饼。
李某说,其购买时发现大包装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保质期为30天,已过保质期。
李某当天买了5小包煎饼。李某将每包煎饼作为单独一个案件,分别起诉到法院,要求永辉超市马家堡店按照食品安全法各赔偿1000元。
被告永辉超市马家堡店承认食品确实过期,但辩解李某属于知假买假,且对赔偿是应该按照大包装走还是小包装走表示存疑。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买煎饼时,是一个大包装袋中有多张未包装煎饼,其购买一张,销售员就把一张煎饼打包到小包装中并标明价格、打印日期等信息,大包装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
李某当天购买了该大包装袋中的多张煎饼,其主张双方的买卖合同是按照小包装走的,自己的购物小票都是小包装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