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缺口大、停车设施规划难“落地”、违规乱停车……今后停车乱象将有望改观。市政府法制办网站昨日公布《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即日起至5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扣分和罚款的“双处罚”制度。同时,停车人逃缴、拒缴停车费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有序推行电子收费方式
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适时出台的项目。2016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立项,并将该条例列为2017年力争出台项目。
送审稿明确了停车有偿使用、全民停车付费的理念。对独立建设的中心城区配建停车场、P+R停车场和为改善交通秩序建设的公益性停车场定性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由政府提供。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停车设施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农村停车可以按照村委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程序实行自治管理,自行设置停车位,并将农村停车位设置情况报送区停车管理部门。
本市鼓励和推广停车智能化、信息化,鼓励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有序推行电子收费。据悉,电子收费使停车收费“人钱分离”,有利于解决停车收费议价、收费资质等问题。
不交费强停可限制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