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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坚守公平正义底线 提升司法审判能力

2017-04-05 23:26:41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原则,坚守公平正义底线,提高司法审判能力,提升审判质效,讲求审判效果。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沈德咏是5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时提出上述要求的。他指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法治理念的提升对司法公正提出更高要求,要更加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练达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以平和的姿态体现司法的温度,努力形成舆论与司法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

沈德咏强调,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有更多信任感,对权利保障有更多获得感,对法治建设有更多参与感。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严格司法,依法裁判,是不能动摇的原则,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同时,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一个案件的审判,首先要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义;同时,要兼顾社会普遍正义。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既要靠完备的法律制度,更要靠法官的经验、智慧与良知。在刑事审判领域,无论是制定司法政策,还是办理司法案件,都要统筹兼顾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

沈德咏强调,办理刑事案件首先要准确把握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等案件核心事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贯彻证据裁判原则,避免事实认定严重偏离客观真相,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同时要认识到,任何刑事案件都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社会生活发生激烈冲突的结果。受诉法院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的事实,还要注意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深入了解和把握与案件有关的社会背景、前因后果、传统文化、民情风俗等,努力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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