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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在京沪等地试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可就近申请

2017-03-30 20:06:0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决定在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山东、四川七省市法院范围内试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当事人可在试点法院范围内,就近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提交诉讼服务申请,办理立案、开庭、执行等诉讼业务。

2015年10月21日起,福建省法院全面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中、基层法院或法庭办理立案事务,截至今年3月27日已经“跨域”立案11298件,超过54%的案件在1小时内、74%的案件在1天内得到处理。在福建晋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颜文颖法官告诉记者,试行这个跨域系统以来,给其他法院立了1096个案件。

王先树律师因为晋江阳光彩印公司诉南安南华鞋业公司偿还承揽款案,30日下午到晋江法院起诉,他说跨域立案最大便利是让“群众少跑路”,“比如我们这个案件,到南安立案要半天时间,我们在这立案20分钟就可以了,交通费用这块都省下来了。”

最高法决定在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山东、四川七省市法院范围内试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当事人可在试点法院范围内,就近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提交诉讼服务申请。

最高法立案庭庭长姜启波表示,改变各个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况,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最高法要求,法院要公开包括登记立案在内的办事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形成公开机制。(记者孙莹 福建泉州台记者 杜儒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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