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审判长刘慧卓宣布:“现在开庭。”3月31日9时,在最高法四巡的第一法庭,一起由山西某公司提起上诉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公开庭审活动开始了。旁听人员有人大代表,律师,记者,大、中、小学师生,建筑企业员工以及社区居民代表。据悉,这是四巡组织“集中开庭周”以来的第五起案件。
最高法四巡设立后,领导带头办案,全员争先创优。就地巡回办案,注重调查研究,强化辨法析理,拓展文书功能,并且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为人民群众和审判工作提供高效服务。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审判组织权限,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构建制度围墙,实行地域回避,法官不能办“老家案”。制定当庭宣判规则,符合条件的一律当庭宣判,及时定分止争。集中开庭周开庭的5起案件中,有3起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达到60%。截至4月1日,四巡共接访9746人次,接访案件3882件。立案434件,其中民事案件157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259件,刑事申诉案件18件。已结案件211件,结案率达48.6%。
据最高法四巡分党组副书记、第一副庭长李广宇介绍,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经庭长景汉朝提议,第四巡回法庭决定组织“结案月·开庭周”,把3月15日至4月15日定为集中结案月,把3月27日至3月31日定为集中开庭周。
全国人大代表宋丰年说:“通过今天旁听案件,我感觉到法庭很严肃、很庄重,也很规范、文明,体现了法治的权威。”
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煦燕说:“今天的庭审给我几个强烈地冲击:一是审判长当庭明确告知,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不得通过法院内部或外部人员过问、干预案件审理。二是法官专业性、规范性极高。三是主审法官的提示既很人性化,也体现了司法威严。作为律师,要多向四巡法官学习,希望能有更多机会来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