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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招考被录用者专业不符 考生上班三月被辞(1)

2017-02-20 05:10:55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2016年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考中,考生李某某填报专业与招考要求不符,7道程序都没有发现问题,后经实名举报后,宝鸡市人社局决定辞退录用已上班3个月的李某某。

陕西省人社厅曾要求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不按规定执行引发的矛盾,按“谁引发,谁负责”原则,由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对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话录音

你们的公示做得不透明、不公开

华商报记者听取了举报者尉某和宝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人的对话录音,非常清楚地记载了沟通和交流细节。

举报者:你们有公示期是对的,但是你们只公示了录用者的名字,其专业等重要信息并没有公示,你们做得不透明、不公开,你们工作的失误导致我丢了饭碗,你们该负责。

负责人:你说得对,我们会接受组织处理,一切要按照程序办理。

举报者:如果你们审查严格的话,被录用者就是我,而现在我成了最大的无辜受害者。

负责人:你说的话都对着呢,我们很同情你,理解你,但公示期过后不递补,谁也没有办法,录用政策就是那么规定的。

举报者:6年了,我才等来一次考试机会,竟被你们的失误而砸了饭碗,谁承担这责任?

负责人:我们工作的失误,谁该承担什么责任就去承担,这都有政策依据会给予处理。有了前面的失误,才有现在的后果,如果我们早点发现的话,就不会有你的落选。

举报者:我不能明白资格复审的两个人是干啥吃的?

负责人:我也没有想到这个里面出了问题,第一时间知道后我一下子都蒙了,难以相信。资格复审有两个人,第一个人审完还有第二个人,审核环节上确实不应该出问题。

举报者:取消第一名的资格是你们的职责。

负责人:我们都想100%的把工作干好,但是恰恰就出了问题,把这个错误落在你身上了。

举报者:我现在只求你们给予补录。

负责人:我们也希望补录你,但政策规定过公示期后不能递补。当然你有你申诉的权利,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正确的。

这几日,陕西麟游山区的尉某每天都是彻夜难眠。她是临时工,这让她在婚姻中抬不起头,苦等6年她终于迎来事业单位招考机会,考中了也许可以挽回走到边缘的婚姻,却因人社局工作失误让她失去了这一机会。

报考者举报:

被录用者专业与招考条件不符

这起招考风波还要从去年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考说起。

2016年7月,尉某等人报名参加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考,报考单位是麟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岗位是“检验检测”。宝鸡市人社局公布可以报考该岗位的专业为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营养与检测、农业环境保护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分析化学7个专业。

笔试第一名是李某某,第二名是尉某。李某某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为“农业资源与环境”。按照报考专业要求来说,李某某不符合报考条件,但在之后的面试、资格复审等一系列程序中,李某某却过五关斩六将,顺利被麟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录用。后被尉某揭露出来,从而引起轩然大波。

举报者尉某说,2016年10月30日,她偶然进入到李某某的QQ空间,发现李某某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照片,显示专业为:农业资源与环境,这与招考中公示的7个专业完全不符。

这么严重的漏洞无人察觉到吗?当时已经过了公示期22天,李某某已经被录用上班了,她立刻拨打了宝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的电话,工作人员要求她尽快写一份书面材料带到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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