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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我不是潘金莲》 “闹访”家族的不归路

2017-01-03 19:40:40    观察者 网  参与评论()人

据央视新闻法治在线1月3日消息,在吉林四平市,被称为“闹访家族”的郭洪伟一家,前不久被依法判刑并进入吉林省镇赉监狱服刑。自2009年以来,这个“闹访家族”串联、煽动各地访民,采取进京闹访、滋事等手段,要挟勒索政府机关,并预谋成立非法组织。

2016年4月,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经四平市两级法院审理,郭洪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76岁老母肖蕴苓因同样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年过七旬的老人和儿子同时入狱。

根据法治在线提供了几段庭审视频,可以“见识”到郭洪伟一家在法庭辱骂法官,大闹法庭,扰乱庭审秩序,导致庭审多次中断。

庭审视频截图

敲诈法院、讹诈公安局“收获颇丰”

此前现年52岁的郭洪伟,2006年因挪用公款被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9年出狱。出狱后他看到一些人上访可以“致富”,于是也走上这条路。事情可以从2007年郭家与楼上邻居的一桩纠纷说起。

2007年8月,因楼上邻居漏水把郭家天花板和地板泡坏,郭洪伟父亲郭荫起就起诉到四平市铁东区法院,要求赔偿700元。法院判决楼上邻居将其地板恢复原样,郭洪伟父母以必须用原有地板、不得使用工具等等要求刁难导致案子始终无法解决。随后,郭家又以此为理由,多次缠访闹访,铁东区法院被迫同意补偿3000元。但是,2009年,郭洪伟出狱后推翻协议, 张口就要求赔偿30万元。被法院拒绝后,郭洪伟带着年迈的父母到北京上访。

据四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骆阳介绍,郭家在全国两会期间,到北京非上访区上访,以此来要挟法院解决问题。铁东区法院作为当事部门,迫于压力,只得于2010年8月给付7.5万元作为补偿款

据半月谈网12月6日刊发的文章称,法院负责人无奈地表示,郭洪伟父母年迈体弱,长期闹访,法院维稳压力又大,一旦被通报,还要被问责,没办法只好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

事后,郭洪伟并没有收手,他看到法院都能讹出钱来,就把目光盯上了公安局。他曾租赁吉林市火电医院卫生服务站,到期不交租金,医院依法执行收回。为防止出现意外,火电医院卫生服务站向龙潭区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报警,民警出警后,因郭洪伟不在现场而返回。郭洪伟随即以新安派出所插手经济纠纷为名不断上访。区、市、省三级信访调查,认定为无理访,并报国家信访局备案。郭洪伟不甘心,就带着父母频繁进京闹访。

骆阳称,“(郭洪伟)到天安门、新华门等地点闹访,并且以跳金水桥为要挟,威逼吉林公安局答应其要求;如果他真从金水桥跳下去的话,肯定给公安机关的工作带来极大负面影响,我认为这个压力就在于此。”

吉林公安局龙潭分局多次派人劝解,先后两次被迫给郭洪伟和其母肖蕴苓支付进京上访费用8000元。第二次,龙潭分局民警在北京劝返肖蕴苓时,肖蕴苓索要1万元,民警被迫答应,但身上只带了5000元现金,肖蕴苓竟要求民警写下5000元欠条才算了事,而且回来后多次到龙潭区分局催要。

2011年9月,吉林省信访联席会议再次认定其无理访后,郭洪伟及其父母仍然继续进京上访,并要求龙潭区分局赔偿200万元。迫于压力,吉林市公安局与郭洪伟母子协商同意一次性以补偿款形式支付33万元,两人以书面形式保证不再对此事进行缠访闹访,最终吉林公安局于2012年2月20日给付郭洪伟33万元。

敲诈街道办事处,要求公安局安排吃住

屡次敲诈得手后,郭洪伟一家走上不归路。郭的父母为郭洪伟充当先锋,他们年岁大、身体不好,作为挡箭牌冲在前面;如果真有什么事,可以替他挡,郭洪伟自己在后面进行组织。据公安机关调查,从2010年至2015年郭洪伟被逮捕,应缠访闹访,郭洪伟父母分别被北京警方训诫17次,郭洪伟妹妹也因参与闹访而被四平警方行政拘留,而郭洪伟本人则三次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但由于其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症不适宜拘押而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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