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公判9宗毒品案件,涉案22人
一女毒枭被执行死刑
12月30日上午,海口中院举行涉毒案件公开宣判会,依法对犯贩卖、制造毒品罪的被告人洪清松等9案22人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贩卖、运输毒品的女毒枭蔡美枝被执行死刑。
南国都市报记者 何慧蓉
网上自学炮制毒品
90后“毒师”一审被判死刑
合伙制贩成海南制毒首例
海口小伙洪清松只有23岁,他的聪明没有用在正途上,这种扭曲的聪明最终害他走上不归路。
2015年7月,洪清松开始通过互联网学习制造毒品的方法,并购买制毒原料、仪器及毒品,在其居住的居民楼三楼制造冰毒、K粉、咖啡因。同年8月初,24岁的河南小伙王某仁加入进来,协助洪清松制造毒品,帮助洪清松解决技术问题。洪清松多次将其制造的毒品交给韩某定(男,24岁,海口人)、何某浪(男,37岁,海口人)试吸。
2016年10月24日,民警从洪清松、何某浪的住处查获大量的冰毒、K粉、咖啡因成品及半成品。
洪清松等4名被告人共同贩卖、制造冰毒2707.47克,K粉37218.06克,咖啡因10465.18克。
何某浪还单独在海口市琼山区首丹村一居民楼制造冰毒4331.5克。此外,洪清松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并伪造身份证件。
海口中院认为,洪清松、何某浪、韩某定、王某仁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四被告人贩卖、制造毒品的数量大,且属海南省首例制造毒品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海口中院一审判决,洪清松犯贩卖、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