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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典当第一案”主涉案公司终审被判无罪(2)

2016-11-22 04:41:5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简单来说,借款企业的财务人员或相关人员,为所在企业的借款提供个人担保,可以获得一笔按利息比例约定的“担保费”。

这一事实后来被检察院指控为“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仇强认为,自己及公司工作人员的这一行为合法合规,目的仅在于保证“当金”的安全性,是完全合理的商业行为。“一审判决下达后,很多人担心,如果这个做法都能犯罪,以后生意更没法做了。”

终审法院经查明认为,雪正公司和仇强等人在典当业务活动中,向借款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支付担保费,主要目的是确保当金的安全收回,同时兼具拓展业务的目的。“认定其谋取竞争优势的证据不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存疑。”故而不构成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相关

另一涉案公司等待终审

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典当业务致刑案”,当时被称为“中国典当第一案。”

与雪正公司和仇强同时卷入“典当第一案”的,还有湖北联谊公司,案发前,该公司曾是全国500强民营企业。2007年,湖北联谊,与雪正签订合作意向,湖北联谊负责为雪正的多笔当金进行配资。后双方因故中断合作。

2009年,湖北联谊被举报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行为。2010年1月,审计署武汉办事处给出审计结论,联谊和雪正在长达3年的时间内,通过多家关联公司,以典当放贷之名对外非法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数额高达54亿元(其中联谊公司涉案资金19.8亿元)。2011年12月,黄石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联谊公司及其高管提起公诉,并指控其犯有“高利转贷罪”。2013年12月,一审判决认为高利转贷罪名成立,但非法经营罪不成立。被告不服提出上诉,检方则提出抗诉。

接近案情的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联谊案终审判决还未下达,是否能够像雪正一样获判“无罪”不得而知。

■ 对话

仇强:已不想再干这一行

自2010年被监视居住,后经历被羁押、被保释,直至随着一纸终审判决获得“清白”,时间已经过去6年,曾经在湖北当地典当行业小有名气的仇强说,再也不想从事这个行当。11月21日,武汉雪正公司董事长仇强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

新京报:案件耗时多年,最终获得无罪判决,你本人现在是什么心情?

仇强:准确地说,算上被监视居住、开庭审理到最终判决,总共是六年零两个月,我今年快50岁了,人生能有几个6年?但是,能有今天这个无罪判决的结果,我还是很知足的。感谢法院,只能说明没有法院对法制公平正义的坚持和坚守,就没有今天(这个结果)。

新京报:案件持续的6年中,你被关押了多久?

仇强:我被关了18个月,我本身有严重的强直性脊髓炎,不按时打针就会非常疼,生不如死,关押在黄石看守所时,不能打针吃药,现在身体已经垮了。

新京报:这个案子对你的生活造成了哪些影响?

仇强:最主要的还是对家人的影响,特别是对我孩子的影响,我之所以坚持到今天,一定要一个清白,也是为了不让孩子背负我的罪名,要证明给孩子们看,他们父亲并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

新京报:你接下来的打算是什么?

仇强:因为这个案子,钱都被扣押了,民生典当的公章、营业执照、账本、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等都被扣押了,没有办法年审,资格早就吊销了。雪正公司则是为了等今天的无罪结果才一直在维持,没有任何经营活动。

接下来我会调整身体,再考虑去做些事情,毕竟结果对我们是公正的,还是要回馈社会吧。

新京报:你现在怎么看待当时开展业务时的做法(向企业财务人员给付担保费)?现在这个行为被宣告无罪了,以后还会这么做吗?

仇强:我到现在都认为,合理的担保费用是正常的商业模式,保证自己本金的安全回收。虽然现在判我无罪,但这一行业我已经不想再做了。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泉薇

原标题:“典当第一案”主涉案公司终审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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