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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申冤30年获平反 狱中300余次写血书喊冤(图)(5)

2015-04-01 07:49:17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追责到底 要求恢复工作至今无果

“我一定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讨回公道。”按照法律程序,周爵斌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13年7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赔偿周爵斌因限制人身自由2141天及精神抚慰国家赔偿金共计42万余元。

这一笔赔偿金来之不易。周爵斌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8月底便已受理自己的赔偿申请,但在他还不知情的情况下,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蒲春天却打电话恐吓周爵斌,“他说高院没有受理,要我撤回上诉,放弃部分赔偿,中院才会赔我钱”。为了获得赔偿,周爵斌只好撤回交到高院的国家赔偿申请。“就在我撤回以后,达州中院就把高院的受理通知书和允许我撤回申请的决定书一并给了我。”

周爵斌认为,相关部门除了应该给予赔偿、补发工资外,还应该恢复其在戒毒所的工作。

达州市纪委和市委清退、辞退周爵斌的理由是,周爵斌在调入戒毒所过程中三次改变身份:一是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二是全民所有制工人转为聘用干部,三是由聘用干部调入公安戒毒所。

“一是我是事业性质的集体所有制,当时政策允许所有制的改变,所有调动的人都是这样转的,不存在违规;二是越级晋升中级职称,当时国家实施的是审批制度,还没有实施考试制度,是根据我本人治病的显著业绩和得到社会的公认,医院层层上报审批的,无违纪行为;三是凡是取得中级职称后,国家有政策明确规定皆视为事业聘干,不存在违规。”周爵斌认为相关部门将其辞退才是违规违法。

周爵斌称,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接受审查期间未作出处理结论之前,不准开除公职、辞退、停发工资,但工资可发70%的生活费。“市纪委及市委早在我刑事判决书下达半年之前的5月12日就决定将我辞退,这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

周爵斌称,在其申请恢复工作后,达州市公安局对其调入戒毒所程序作了严格详细的审查,召开了7次局委会研究,结论是“程序合法,无违规行为,理应恢复工作”,并上报到市委。

2012年4月4日,就周爵斌恢复工作的问题,达州市委召开了常委会研究。周爵斌称,由于会上出现争议,常委会决定再次成立专案组,还是由市纪委复查辞退他一案。

但之后一年多里,周爵斌数次找到相关负责人,哀求对方尽快落实政策,恢复工作一事仍然无果。

2013年3月,拿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书后,周爵斌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执法部门对制造其冤案的执法人员进行应有的法律制裁,并递交书面申请。当时,中院回复周爵斌,两个月内给予答复,但至今未给他答复,其间他曾多次前往法院催促,均未得到回应。

针对此案,记者先后前往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委进行采访,但均遭到拒绝。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4月,达县法院接受媒体采访时,相关负责人就称,周爵斌的案件过去太久,当年办案的法官都已离开原来的岗位或退休,该案是否属于冤假错案还不好说,是否启动错案追究程序,还要等上面的通知。

尾声 如果没有这些事大儿子都32岁了

2015年的春天,在一个雨过天晴的夜晚,在达州的家中,面对京华时报记者,周爵斌提起30年的洗冤路仍然不能平静。

当年周爵斌被逮捕时,他的前妻易家淑已怀有6个月的身孕。周爵斌被抓后,易家淑打掉了腹中的胎儿,和周爵斌离了婚。“我不怪她,当时说要判15年,她还年轻,我不可能让她等我。”周爵斌这么对记者说。

如果不是这起冤案,周爵斌的第一个孩子如今已经32岁了。“听说是个儿子呢。”60岁的周爵斌说到第一个孩子时,嘴角微微向上扬起,扯出了一丝笑容,“如果没有这些事情,我的孙子现在也很大了呢。”啪嗒,周爵斌的眼泪从眼角滑落,掉在伤痕累累的腿上。

(责任编辑:项景尧 c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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