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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申冤30年获平反 狱中300余次写血书喊冤(图)(2)

2015-04-01 07:49:17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医生申冤30年获平反 狱中300余次写血书喊冤(图)

2012年12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周爵斌无罪。2013年7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爵斌进行了国家赔偿。周爵斌在向记者展示《刑事判决书》和《国家赔偿决定书》。

终获平反 300余次写血书喊冤

刑讯逼供持续了三四个月,周爵斌扛不住了,最终签字画押,“低头认罪。”

1984年1月,达县法院以拐卖人口罪和诈骗罪,判处周爵斌有期徒刑15年,并追回“全部赃款、赃物”。法院认定,周伙同他人,在1981年至1982年拐卖王桂秀、李胜秀、艾光兰三名女青年到山东、河北,获赃款3900余元,分得2100余元;以及1979年倒卖钢材提货单诈骗亭子区供销社480元。

“那个艾光兰也是那几年被拐卖的女子,和王桂秀、李胜秀不是一批,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可也安到了我头上。”周爵斌说,“我想喊冤上诉,可那个时候不准上诉。他们说上诉就打死你。”获刑后,周爵斌被押送至南江县坪河劳改支队服刑。

服刑期间,周爵斌300余次写下血书申请监狱为他呼吁冤情。

当时在监狱里,周爵斌除按要求劳动与学习外,空下时间就写冤状,“每个月两块五的劳改津贴,我全用来买纸买邮票写状纸”。

“你看我的手,割了这坨肉下来后,我写了48个冤字血书。”周爵斌伸出左手给记者看,中指的指腹有一个凹下去的疤痕,“我把手指割开,在每封状书后面都用血写一个大大的'冤'字。”周爵斌说,只有用血,这样一笔一画地写,才能表达出自己的冤到底有多深。

周爵斌当时的申冤执念确实感动了身边的很多人:之后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和坪河劳改支队一起向当地各级法院反映了周爵斌的冤情。

1989年4月,达县法院改判周爵斌有期徒刑4年,他得以出狱。

其实,服刑期间,周爵斌曾因为在山洪中救了一名干部而被奖励减刑,但减刑遭到了周爵斌的拒绝。“减刑的前提是认罪服法,我没有罪,我不用减刑。”

周爵斌始终相信自己无罪,出狱后仍然继续申诉。1991年,达县法院认定周爵斌“不构成诈骗罪,拐卖人口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1996年,达县法院最终宣告周爵斌无罪。

至此,被周爵斌理解为“为了完成抓人名额,无故抓我,并用酷刑致我数十次'死去活来'炮制的拐卖人口、诈骗罪15年冤刑”结束了。但这5年多的牢狱之灾,第一次生生折断了周爵斌的人生。

周爵斌被捕后不久,父亲被“活活气死”,妻子易家淑也因此和周爵斌离了婚。周爵斌服刑期间,他80多岁的母亲没有了生活来源,靠乞讨生活。周爵斌一度以为母亲也去世了,还在监狱里给母亲举行了追悼仪式。出狱后,周爵斌带着朋友给的几千块钱,到湖南姐姐家,打算到母亲坟头上坟,给母亲修修坟地。直到去姐姐家的路上,周爵斌看到了赶来迎接他的母亲,才知道母亲仍然在世。

那一刻,周爵斌抱着母亲,觉得五脏六腑拧成了一团,他呼吸了十多口气,才缓过来,哭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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