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深交所对斯太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2018-01-04 17:18:3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文杰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及冯文杰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