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深交所:对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2017-12-29 20:56:2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深交所:对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资料图:贾跃亭。中新社发 陆欣 摄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深交所官网今日发布公告,对乐视网股东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深交所指出,经查明,贾跃亭、贾跃芳违反了2014年12月6日做出的借款承诺。对于贾跃亭、贾跃芳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当事人:

贾跃亭,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贾跃芳,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贾跃亭、贾跃芳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4年12月6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收到贾跃芳出具的承诺函。贾跃芳承诺,其计划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处置自己所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将其所得全部借给乐视网作为营运资金使用。该笔借款将用于乐视网日常经营,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5年5月25日,乐视网收到贾跃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贾跃亭承诺,将其减持所得全部借给乐视网作为营运资金使用,借款将用于乐视网日常经营,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7年10月27日,乐视网公司董事会向贾跃亭、贾跃芳发函提醒并要求贾跃亭、贾跃芳继续履行借款承诺。11月9日,乐视网收到贾跃亭、贾跃芳的复函,复函显示贾跃亭、贾跃芳由于个人资金、债务原因已无力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并且目前也未提出新承诺以替代原有承诺。贾跃亭、贾跃芳违反了上述借款承诺。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