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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小客车指标政策做了什么调整? 详细解读

2017-12-16 11:20:1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我需要自己办理指标延期吗?

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8年1月15日0时进行数据更新,所有还没使用的有效指标都会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6个月。指标所有人原则上应当持新的指标确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登录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即可打印)。因各种原因未能打印的,持原有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办事窗口也能予以确认。请务必在新的有效期内办理车辆购置登记手续。

——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有哪些情形?

根据2013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颁布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的情形有:

(1)达到使用年限(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中型、大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分别为8年、10年、12年,租赁载客汽车15年);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小客车年检周期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各类机动车的检验周期,其中针对小客车的有: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是不是只要到了强制报废时限就不能再申请更新指标了?

对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定期通过官网(http://www.bjjtgl.gov.cn/)发布《关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的公告》,凡是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的日期晚于《公告》发布日期的,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申请。2018年1月15日以前《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的小客车,2018年1月15日以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也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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