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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第二十二届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2017-09-11 11:52:3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华曁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央广网北京9月1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华曁会员代表大会今天(11日)在北京饭店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的主题是“为公益服务的检察——变化社会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司法交流合作是推进全球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和方式。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对外司法交流与合作中,特别是推动有关刑事司法协助个案和敏感问题的解决,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

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介绍,来自98个国家和地区的总检察长、司法部长、检察官,500多名代表汇聚北京,参加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曁会员代表大会。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大会发来了贺信,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向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参加大会开幕式并致辞,预祝大会圆满成功。开幕式上致辞的还有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吉哈德·乔洛希;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孟宏伟;联合国安理会反恐执行局主任大卫·斯卡利亚。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吉哈德.乔洛希在致辞中说,“对于检察官而言,为了公众利益,并且根据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高标准,完成我们的职业责任,这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快速变化,科技和全球经济的发展,使我们面临着一些难以克服的新的挑战,面对这些问题,如果你单枪匹马,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携手合作,我们将用各种方式,抗击这些犯罪,保护我们的社会安全。”他举例说,此次年会,将讨论如果调查并起诉利用暗网的新型犯罪,如何以新的形式收集证据、呈现案例。还将讨论什么才是在国际都市中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最佳方法;怎么保护环境,让居民实现清洁的空气和水源;分论坛中还将讨论如何打击人口贩卖、伪造药品等犯罪、打击恐怖主义以及检察官交流项目等等。

随着中国检察机关在世界舞台上影响力日益提升,中国倡议、中国方案得到广泛传播,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欢迎,“检察智慧”在国际司法执法合作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推动有关刑事司法协助个案和敏感问题的解决方面,2013年以来,中国检察机关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632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指导有关办案机关成功办理了一批涉外职务犯罪案件。从境外追逃174人,追缴涉案资产人民币19亿元。在对外司法检察交流合作过程中,中国检察机关与外方就打击和防范包括网络、腐败、洗钱、恐怖主义、毒品犯罪达成高度共识,取得良好打击效果。

借力检察国际交流合作,中国检察机关在国际司法执法界的号召力与影响力与日俱增,为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重大利益提供了检察智慧、作出了检察贡献。

第一背景

搭建平台创新合作:中国检察为国际司法提出“中国方案”

五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不断丰富和创新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的内容,利用中国和其他国家司法检察界领导人、决策者共同参与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国际会议的机会,以历次会议达成的灵活处理司法协助案件共识为基础,推动和促成了若干重大问题和多个国际司法协助个案的进展和解决。

2013年3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时指出:“不管全球治理体制如何变革,我们都要积极参与,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世界和平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把检察外事工作放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大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中把握,着力构建国际多边检察交流合作机制,通过组织和参与重大国际会议和活动,卓有成效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平台作用 不断拓展和深化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战略布局

维护和发展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检察机关为应对新时期开展国际交流司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挑战,先后于2001年、2004年、2006年和2015年,倡议发起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以及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四个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框架下的活动。

特别是2012年以来,中国检察机关先后依靠这些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组织承办了包括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六至第九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五届、第六届研讨会、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2016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在内的一系列具有重大国际影响会议和活动。2013年以来,最高检每年都承办上述机制下的一次到两次重要会议和活动,去年最高检就承办三次大型国际会议,,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我国检察机关在这些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检察机关组织承办的这些会议和活动高度重视,多次出席最高检在国内举办的重大国际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许多国家的总统、总理及政府元首以及来自全球150多个国家的最高法院院长、总检察长、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等高官先后出席上述我方在境外举办的历次重大有关国际会议。

曹建明检察长等最高检领导多次在上述场合阐述中国政府、中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际司法合作,尤其是在打击跨国犯罪、腐败犯罪和保护人权方面的立场、措施和建议,并与前来参会的各国各地区外国及港澳地区的执法司法、检察以及反贪执法部门的高层官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最高检国际合作局负责人表示,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框架下所组织的国际会议,规格高、机制稳、国际影响力深远,使得我国政府及检察机关参与国际司法合作的决心、打击跨国犯罪、打击腐败犯罪和保护人权领域取得的成就得以充分彰显和展示,不仅密切了我与有关国家的友好关系,而且为开展务实司法合作打造了重要平台。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会议代表对中国政府、及中国检察机关的经验和成就给予了积极评价,为我国司法外交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创新机制内容 推进国际司法检察领域实质性合作

五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不断丰富和创新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的内容,利用中国和其他国家司法检察界领导人、决策者共同参与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国际会议的机会,以历次会议达成的灵活处理司法协助案件共识为基础,推动和促成了若干重大问题和多个国际司法协助个案的进展和解决。

今年8月,2017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在巴西举行举办,曹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他倡议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会议机制平台,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会议通过的《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议定书》,成为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对于规范总检察长会议运行、推动会议成果落实以及深化伙伴关系和开辟未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下所形成的联合声明,最高检还先后开展了中俄定期业务研讨会,中吉、中哈、中蒙、中越、中老等检察官联合培训项目等。

与此同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两个机制催生的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更加深入和频繁,司法协助案件的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特别是在互派调查人员前往对方境内取证、安排证人赴对方境内作证等多个方面开展了更便捷、灵活和高效的司法协助工作。

经过几年努力,以黑龙江、新疆检察机关对口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广西、云南检察机关对口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直辖市、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检察机关轮流承办重大会议和活动为特点的地方检察机关参与多边检察国际协作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把握工作主动权,在各种会议机制中发出“中国检察声音”,提供“中国检察方案”

以五个会议机制为重要抓手,坚持以我为主、悉心耕耘、不断探索,中国检察机关逐渐掌握了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的工作规律,并在实践中主动作为,发出“中国检察声音”,提供“中国检察方案”,为巩固和维护国家层面的有关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做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机制为例,我国先后三届担任联合会主席检察机关在担任主席国期间,积极引导,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紧紧围绕“促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效实施”这一宗旨,不断完善联合会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联合会的年会、研讨会主题覆盖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有的实体章节,在亚洲、欧洲、非洲、美洲都举办过联合会的大型活动,联合会的国际影响力正日益扩大。通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这一机制平台,我国检察机关加强与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以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为例,中国最高检首倡成立后就一直致力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检察合作。中国先后承办了第一、第四、第九届会议,大力支持其他国家举办的会议。现在,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不仅成为本地区各国总检察长保持高层对话的年度机制,也成为本地区各国检察机关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而集思广益、统一认识、共同研讨、制定应对和打击跨国犯罪的经常性机制。

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为例中,中国最高检始终坚持中俄两国检察机关作为机制“双核心”的原则,按照求同存异、,共谋发展、,共同获益的思路,在该机制的重大发展问题上充分沟通,以双边关系的密切发展提升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及观察员国检察机关之间多边合作的效率和水平。

中国检察机关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参与推动完善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并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对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平台,牢牢把握检察国际合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为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五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不断丰富和创新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的内容,利用中国和其他国家司法检察界领导人、决策者共同参与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国际会议的机会,以历次会议达成的灵活处理司法协助案件共识为基础,推动和促成了若干重大问题和多个国际司法协助个案的进展和解决。

2013年3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时指出:“不管全球治理体制如何变革,我们都要积极参与,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世界和平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把检察外事工作放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大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中把握,着力构建国际多边检察交流合作机制,通过组织和参与重大国际会议和活动,卓有成效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平台作用 不断拓展和深化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战略布局

维护和发展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检察机关为应对新时期开展国际交流司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挑战,先后于2001年、2004年、2006年和2015年,倡议发起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以及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四个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框架下的活动。

特别是2012年以来,中国检察机关先后依靠这些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组织承办了包括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六至第九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五届、第六届研讨会、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2016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在内的一系列具有重大国际影响会议和活动。2013年以来,最高检每年都承办上述机制下的一次到两次重要会议和活动,去年最高检就承办三次大型国际会议,,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我国检察机关在这些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检察机关组织承办的这些会议和活动高度重视,多次出席最高检在国内举办的重大国际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许多国家的总统、总理及政府元首以及来自全球150多个国家的最高法院院长、总检察长、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等高官先后出席上述我方在境外举办的历次重大有关国际会议。

曹建明检察长等最高检领导多次在上述场合阐述中国政府、中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际司法合作,尤其是在打击跨国犯罪、腐败犯罪和保护人权方面的立场、措施和建议,并与前来参会的各国各地区外国及港澳地区的执法司法、检察以及反贪执法部门的高层官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最高检国际合作局负责人表示,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框架下所组织的国际会议,规格高、机制稳、国际影响力深远,使得我国政府及检察机关参与国际司法合作的决心、打击跨国犯罪、打击腐败犯罪和保护人权领域取得的成就得以充分彰显和展示,不仅密切了我与有关国家的友好关系,而且为开展务实司法合作打造了重要平台。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会议代表对中国政府、及中国检察机关的经验和成就给予了积极评价,为我国司法外交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创新机制内容 推进国际司法检察领域实质性合作

五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不断丰富和创新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的内容,利用中国和其他国家司法检察界领导人、决策者共同参与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国际会议的机会,以历次会议达成的灵活处理司法协助案件共识为基础,推动和促成了若干重大问题和多个国际司法协助个案的进展和解决。

今年8月,2017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在巴西举行举办,曹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他倡议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会议机制平台,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会议通过的《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议定书》,成为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对于规范总检察长会议运行、推动会议成果落实以及深化伙伴关系和开辟未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下所形成的联合声明,最高检还先后开展了中俄定期业务研讨会,中吉、中哈、中蒙、中越、中老等检察官联合培训项目等。

与此同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两个机制催生的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更加深入和频繁,司法协助案件的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特别是在互派调查人员前往对方境内取证、安排证人赴对方境内作证等多个方面开展了更便捷、灵活和高效的司法协助工作。

经过几年努力,以黑龙江、新疆检察机关对口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广西、云南检察机关对口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直辖市、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检察机关轮流承办重大会议和活动为特点的地方检察机关参与多边检察国际协作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把握工作主动权 在各种会议机制中发出“中国检察声音”提供“中国检察方案”

以五个会议机制为重要抓手,坚持以我为主、悉心耕耘、不断探索,中国检察机关逐渐掌握了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的工作规律,并在实践中主动作为,发出“中国检察声音”,提供“中国检察方案”,为巩固和维护国家层面的有关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做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机制为例,我国先后三届担任联合会主席检察机关在担任主席国期间,积极引导,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紧紧围绕“促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效实施”这一宗旨,不断完善联合会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联合会的年会、研讨会主题覆盖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有的实体章节,在亚洲、欧洲、非洲、美洲都举办过联合会的大型活动,联合会的国际影响力正日益扩大。通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这一机制平台,我国检察机关加强与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以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为例,中国最高检首倡成立后就一直致力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检察合作。中国先后承办了第一、第四、第九届会议,大力支持其他国家举办的会议。现在,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不仅成为本地区各国总检察长保持高层对话的年度机制,也成为本地区各国检察机关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而集思广益、统一认识、共同研讨、制定应对和打击跨国犯罪的经常性机制。

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为例中,中国最高检始终坚持中俄两国检察机关作为机制“双核心”的原则,按照求同存异、,共谋发展、,共同获益的思路,在该机制的重大发展问题上充分沟通,以双边关系的密切发展提升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及观察员国检察机关之间多边合作的效率和水平。

中国检察机关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参与推动完善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并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对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平台,牢牢把握检察国际合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为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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