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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17-09-09 16:31:3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先行先试16项法律服务改革创新,致力于把自贸区建设成为全国法律服务业改革创新的先行地、粤港澳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示范区;成立广州首家粤港合伙联营律所,打造与自贸区产业发展高度吻合的律师服务团队;特邀香港律师参与调解,构建国际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在161个村(社区)实现法律服务站全覆盖,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每个角落。

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2015年4月21日挂牌成立以来,广州市在自贸区南沙片区法治建设上大胆探索,破解改革难题,努力打造引领广州、辐射珠三角、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自贸区法律服务高地。经过两年努力,目前,自贸区南沙片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有力助推了自贸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发展。

先行先试16项法律服务改革创新

国内两家公司签订大宗商品买卖协议,香港一家公司为卖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在买方支付约6000万元人民币货款后,卖方却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

位于南沙自贸区内的国信麦加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接受买方公司委托后,利用中港联营所优势,由中方律师全面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然后与港方律师共同分析案件。

在卖方公司未能如期退还货款后,港方律师立即启动申请禁止令,香港高等法院在受理该申请当日即作出命令,冻结香港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双方最后达成部分和解,买方公司取得了被冻结股票出售对价,约3000万元港币。

记者了解到,这个案例是自贸区开展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联营试点的一个缩影。

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介绍,为推动建设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快发展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经过3至5年,切实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全国法律服务业改革创新的先行地、粤港澳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示范区。

《意见》提出了16项先行先试的法律服务创新举措,其中包括:在南沙新区基本建成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自贸区代表机构,内地高端律师事务所多种形式并存的律师机构格局;设立1个以上体制灵活的公证处;拓宽司法鉴定服务领域,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高层次、高技能的复合型律师人才;建设一支能够满足自贸区高端法律服务要求的公证员队伍和司法鉴定人队伍;进一步开放南沙新区法律服务市场,优化南沙新区律师业发展环境,研究出台南沙律师业发展扶持办法,将律师业纳入南沙新区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开通律师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加强粤港澳公证工作的合作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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