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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房产中介违规提供首付贷服务 消费贷变身“首付贷

2017-09-09 18:06:3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除了个人信用贷、个人消费贷之外,北京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还存在“房抵贷”,也就是买房者名下如果有房产可以以房产抵押贷款,用来付新购房产的首付。

此外,东城区一家房产中介机构的人员说,还可以通过做高房产网签价的方式提高贷款总量,进而减少首付。“正常的网签价按照指导价来做,乘以面积得出来的网签价,(这套房子)最高只能做到160万,税费正常的是2万5千元。但是相应的咱们把网签价从200万变到270万,税费变成6万,300万(税费)是12万,350万(税费是)21万。”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就这些违法违规问题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自查。主要针对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或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全、不真实等;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经纪机构未在经营地备案;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其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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