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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破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7-09-07 08:07: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营商环境,近日对省委省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合署办公。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更加注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要求,省委省政府环境整治办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严肃问责并公开曝光,促进全省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现通报四起典型问题:

一、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有关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2017年7月,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公司”)投诉称,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要求,2009年至2013年,双汇公司通过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向省财政厅、商务厅申报了该项补贴,但政策规定的地方配套部分至今未予兑现。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一版)双汇公司多次向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反映情况,均无果。经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认定:双汇公司系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经营均在垦区,其生猪屠宰业务由省农垦总局及宝泉岭管理局监督管理。同时,省财政厅在每年下发的补贴资金预拨通知中明确要求,该项补贴由国家、省级、地方三级财政按比例分别承担,省农垦总局等申报单位应足额落实配套资金。2009年至2013年,双汇公司应得补贴资金总计745.62万元,应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均已由省财政厅足额下拨至省农垦总局,合计541.72万元。但应由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承担的地方配套203.9万元始终没有兑现。

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作为双汇公司畜禽屠宰业务的地方监管部门及补贴申报单位,没有认真解读相关政策要求,没有积极落实配套补贴资金,导致国家及我省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给企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在双汇公司提出相关诉求后,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工作拖拉推诿,致使企业反映的问题长达4年得不到解决。

为吸取教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省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通报公布之日起两周内按相关政策规定兑现补贴。

二、绥化市兰西县盐业管理站工作人员违规执法问题。2017年1月,兰西县盐业管理站站长李春育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在未制作现场笔录及开具扣押单情况下,将某盐业公司车辆及盐产品直接封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制作现场笔录”、第二十四条关于“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李春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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