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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通报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17-09-03 04:40:4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9月1日讯(记者 王晋磊)2016年“铁腕治污”行动以来,吕梁市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检查力度,严管重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8月31日,为震慑违法排污企业,吕梁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对其中的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力案。

2016年11月2日,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高压溶出二期1号脱硅槽发生泄漏,因企业应急处置措施不力、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碱性矿浆外排流入岚漪河,造成环境污染。2016年12月20日,兴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清理河道边残留物。中国铝业公司和兴县纪委分别对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和分管副县长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和责任追究。

2、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洗煤厂)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按日连续处罚案。

2017年3月9日,方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洗煤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精煤、煤矸石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在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罚后,该公司依旧不改。4月26日,方山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累计共处罚款80万元。

3、山西焦煤集团岚县正利煤业有限公司未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2017年3月7日,吕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西焦煤集团岚县正利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违法排放污染物。2017年3月24日,吕梁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污,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4、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噪声超标排放停产整治案。

2017年5月1日,岚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铁路专用线未按环评要求在柳峪村段安装隔音屏,铁路运行过程中存在夜间噪声超标的问题。2017年5月9日,岚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停产整治措施,并处以6万元的罚款。

5、交城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2017年5月13日,交城县环保局对交城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5月11日至5月13日二氧化硫在线超标。2017年5月25日,交城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责令该公司执行闷炉保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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