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今年上半年在东北地区率先开展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试点之后,9月1日,大连金普新区正式印发《金普新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全区全面铺开这项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将由企业按照“一纸承诺”的契约要求自主建设,新区将不再审批,继而转向必要的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是突出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探索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全程强监管”三位一体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在金普新区,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布。承诺后的投资项目不再审批,企业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施工。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管,并把重要节点信息和监管信息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完成后,对照承诺标准依法依规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投入使用,达不到承诺要求的不得交付。
金普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信用约束”,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变“政府主导企业投资行为”为“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行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变了传统行政审批的单向权力支配关系,将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的关系调整为合作和互动关系,审批部门不再高高在上,而是同项目申请人一样,成为平等的民事责任主体,这对政府转变职能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包时光/本报记者/王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