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蒋君芳)近日,记者从成都全市重大项目策划储备专题会上获悉,为激发企业投资活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成都将分“三个层次”同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指在遵循法律精神的前提下,按照“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工作思路,企业按照行政机关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定实施项目建设;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许可条件,办理行政许可;承诺接受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承诺接受因失信受到的行政处罚。企业作出信用承诺,行政机关则将行政许可事项后置,并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对项目实施监管。
重点突破——在立项环节实行承诺制。在成都发展改革委系统事权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招标活动备案事项中实行承诺制。承诺之下,政府部门将转变审查方式,由审查前置要件转变为企业向核准机关作出信用承诺,审核通过后即办理核准,核准机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先行先试——在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等5个园区进行全流程承诺制试点。试点内容包括企业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就节能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等15项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等。按照双流区承诺制实施方案,项目开工前手续办理时限将优化为约60天,较以前平均时间压缩近140天。
全面推行——在全市66个产业园(集聚区)实行承诺制。在双流区先行试验基础上,成都市将强化承诺制试点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