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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按数量逐级问责“一把手”

2017-09-03 05:10:5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未整改问题达4个将问责县(区)长

量化问责是攻坚方案的一大创新亮点。记者了解到,量化问责将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任务型”问责中第一种是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问题将问责副县(区)长,4个问责县(区)长,6个问责县(区)委书记;第二种是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问责副县(区)长,10个问责县(区)长,15个问责县(区)委书记。具体到地市级层面,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将问责副市长,3个问责市长,4个将问责市委书记。

“结果型”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将问责市委书记。

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量化问责关注的重点是区县级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同时延伸到地市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落实情况。“不允许应付、懈怠、不作为乱作为,只要你不干活就可能摊上事儿,只要你不落实责任,就会被问责。”刘长根说。

另外,刘长根表示,量化问责实际上就是要把工作抓实抓细,在环保部开展督查的同时,各地也要举一反三,一层层把任务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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