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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投诉后遭快递员殴打 申通:已开除涉事快递员并应诉

2017-08-29 19:31:3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8月29日消息(记者高敏 实习记者杨静铭)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年6月,消费者王女士因投诉北京申通快递的快递员遭到对方殴打。时隔两个月,这件事还没有画上句号。王女士目前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申通公司与涉事快递员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2.5万元,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王女士说,今年6月,她网购的188元商品由申通公司承运,派件员为王某。投递当天自己并不在家,但收到了“货品本人已签收”的物流消息,回家后又一直没有发现快递,因此投诉了快递员王某。6月24日下午,王某利用他派送快递掌握的住址信息,欺骗王女士室友打开房门后,手持石块击打王女士的头部、脸部和身体,导致多处受伤。

事件发生后,涉事快递员被警方行政拘留。北京申通快递随后也通过官方微博向消费者致歉,表示不会“容忍”任何侵害客户行为的存在,同时表示,涉事快递员已向公安机关自首,公司已经开除涉事快递员。

但王女士说,时至今日,申通公司方面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所以她起诉要求申通公司与快递员王某赔偿各项损失72.5万元。

记者今天就此采访北京申通快递相关负责人熊军,他表示,事发后曾与王女士沟通,提出对相关治疗费用协商解决,但王女士要求由申通公司提供赔偿方案。这次被起诉,公司会配合走法律程序。

熊军说:“这件事情事情我们已经追究,快递员本人已道歉。现在王女士要求走法律程序追究相关责任,我们尊重她的权利并积极配合。具体的赔偿金额,法院会给出判决结果,我们尊重法律的宣判,该负责任公司绝不会逃避。”

此类恶劣事件并不是个案,之前甚至发生过快递员借送快件入室作案并杀人的恶性案件。类似事件虽然发生的不多,但毫无疑问会让人们产生不安全感,因为快递员掌握着消费者的地址、电话等重要信息。快递专家赵小敏强调,对快递员应有更严格的规范,出现类似不法行为的要上黑名单,甚至终身禁入。

赵小敏说:“有些企业有黑名单制度,但部分企业的黑名单制度没有上升到行业层面。希望相关部门能把有不良记录的违法犯罪人员纳入黑名单体系。”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表示,快递员如果因为送件与消费者发生冲突,造成伤害,不仅快递员个人要担责,快递公司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赵占领指出:“快递员对消费者进行人身殴打的情况属于侵权,达到轻伤级别还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如果没有达到轻伤,至少构成民事侵权,应向受害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者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损害。比如打伤需要出医疗费,要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同时,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快递员是公司的员工,公司通过快递员向消费者提供快递服务的过程中应该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因为快递公司管理不善,出现这样的人身或财产侵害事件,快递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所以,作为被侵权方,可以起诉快递员,也可以起诉快递公司,也可以双方一并起诉。”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网购、外卖发展迅速,收发快递都非常普遍,大家的详细住址、电话等信息早都不是秘密。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信息安全、人身安全?快递专家赵小敏分析,这既需要快递公司加强员工管理、培训,提升员工法律意识,也需要消费者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赵小敏说:“消费者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比如女性、老人或儿童在收发包裹时尽量不要独自一人开门,也可以不让快递员进入家门。另外,企业要加强培育和自身管理,快递公司要将快递员纳入正常的管理,加强法律意识的培训,包括企业运营管理方面的培训。内部的数据要跟公安的数据进行共享,起到联动作用,一旦出现危险,公安部门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赵小敏认为,要接收快递,必然涉及收件人的地址和电话。相较之下,不提供具体的门牌号,让快递员放在小区门口的传达室,这种做法不如使用智能快递柜更加便捷和安全。

赵小敏说:“包裹放在收发室,一旦丢了或者残缺不全,涉及处罚主体的问题。快递柜是一个趋势。相对而言,我认为这是保护个人安全比较好的举措,而且也是现在市场非常支持的。放在收发室反而可能更易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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