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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文明的司法屏障

2017-08-27 06:11:4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截至今年4月,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956个。福建、河南、贵州、江苏、海南、重庆设立三级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6—2017)》(白皮书)显示,全国法院依法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各项环境权益取得新成效。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地域范围逐步扩展,起诉主体日趋多元。

司法手段越专业,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力量就越强大。5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逐步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目前,绿色司法领域中还存在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不够明确、由于法检两院司法改革推进不同步形成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管辖、公益诉讼案件与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衔接等问题,依照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这些问题将进一步在相关司法文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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