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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文明的司法屏障

2017-08-27 06:11:4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在审理全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北京四中院裁定,禁止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未经环境审批,在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情况下继续从事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生产行为,防止损害扩大,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法院向大兴区环保局送达了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手续,并在厂区现场实施行为保全。

行为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时,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此次北京四中院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首次适用行为保全制度,就是发挥行为保全可以对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害行为予以禁止的功效,预防性地采取执行措施,以获得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最大效益。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多样,涉及水、土壤、海洋、森林、大气、动植物保护、人文遗迹等。目前,北京法院已受理的12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以土壤、水环境污染居多。

生态环境一旦受到污染破坏,具有损害不可逆和难以治理恢复的特点,必须及时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措施。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秦岭北麓有桥南、阳郭2个镇,区域内有沋河水源涵养林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但是因当地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露天随意倾倒、堆放的问题普遍存在,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从今年4月陕西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向临渭区阳郭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未采取防治措施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行为依法妥善处置,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过去5年,司法机关筑牢生态文明的司法屏障,及时对将要发生的污染破坏行为予以预防,对正在发生的污染破坏行为予以制止。一系列创新举措,汇聚成对社会环境公共利益实现最大保护的法治力量。

环境资源审判逐步专业化

近年来,全国法院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这些绿色司法成绩单得益于我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的新进展,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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