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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一定要去法院吗

2017-08-24 06:31:2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这一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实践中却造成一些案件较多的行政复议机构‘不是在法院开庭,就是在去法院开庭的路上’。”刘莘认为,这让原本就薄弱的行政复议力量显得“捉襟见肘”。上述规定也引发了部分法学家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的质疑。她建议,在下一步修改行政复议法时,可以考虑采取捆绑式修法的方式,一并作出修改。

值得一提的是,实践中,有个别公民滥用行政复议权利,既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又影响复议机关权威。

据了解,佛山市居民杨某某等二人房屋被依法拆除后,通过不断申请信息公开等方式施压,谋求获得过高的拆迁补偿。后杨某某等以没有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为由,向广东省、佛山市及相关区政府申请了1500余宗行政复议案件,严重干扰了复议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专家建议,应从案由定性、审理结果导向予以引导,同时在复议决定书中对原行政行为和申请及复议行为进行必要的阐释和定性,对确实滥用权利的现象和行为予以明确制止。

5、让行政复议成为老百姓维权的首选

行政复议被称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15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就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要求。

王学堂建议,对于行政复议应该“宽受理、严审查”,对行政行为从事实和证据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建立行政复议办案资格制度和办案津贴制度。在审理机制上,对复议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易的就简单办,复杂的可以举行听证,开庭审理。

2013年7月,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正式挂牌。其办事机构设在市法制办,委员中除部分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还吸纳了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参与。通过借力“外脑”,以解决备受质疑的行政复议“内部人”办案问题。

如今,东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连续4年超过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同时,东营各县区复议案件占比2/3以上,市级案件大幅减少,大量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刘莘所带领的课题组,曾调研全国多个地区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她认为,改革推动了行政复议向着行政纠纷解决的主渠道方向不断发展。但一些地区也存在“完全司法化”的倾向,复议庭的建设从庭内设计到审理流程与法院庭审几乎完全相同。“复议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还需突出其便捷、高效的优势,避免与诉讼同质化。”刘莘指出。

张效羽也认为:“行政复议没有必要改得与诉讼一样。”他表示,在金融、互联网等领域,可考虑成立专业化的复议机构,尽管也隶属于行政机关,但是机构、编制、人员相对独立,能够避免来自行政机关内部的不当干预。

“原先撤个行政机关的决定,有的领导见了我们都不说话,认为是法制办不给面子。现在,好多部门主动征求法制办的意见,积极鼓励、支持老百姓通过复议来维护权利。”王学堂相信,随着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会超越诉讼和信访,成为老百姓维权的首选。

(本报记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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