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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一定要去法院吗

2017-08-24 06:31:2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街边一处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指路牌。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近年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单位:件)制图:常莹

2016年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领域 制图:常莹

【法眼观天下】

一纸行政复议决定书,终于让侯建亮的委屈一扫而光。

侯建亮家住山东东营。此前,东营市交管部门在现场执法时,发现侯建亮的车上没有按规定粘贴交强险标志。鉴于侯建亮态度诚恳,交警决定临时扣押车辆,让侯建亮回家取回交强险标志自行纠错。可是让侯建亮没想到的是,待他将交强险标志拿来后,现场换了一名交警,当场作出了相当于交强险两倍的罚款决定。侯建亮气愤不过,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最终撤销了处罚。

“没想到咱一个平头老百姓能理直气壮告‘官’,还告赢了。”侯建亮有些意外。

谈起“民告官”,很多人都以为是直接到法院起诉,和行政部门“对簿公堂”。其实,行政复议也是“民告官”的一种方式,且更加方便、快捷。不过,同公众较为熟悉的诉讼和信访等纠纷化解机制相比,老百姓对行政复议往往较为陌生。

为什么很多人对行政复议不了解?行政复议有什么用?实施起来有什么困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1、“行政复议实际上是给了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机会”

所谓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机制。

行政复议制度最早产生于18世纪末的法国。如今,行政复议已成为较普遍的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如德国规定,公民向法院起诉前须经过行政复议。英美国家中,类似于复议的制度解决了绝大部分行政纠纷。据统计,英国行政裁判所每年受理的案件有几十万起,美国行政法官解决行政争议也占到了行政争议总数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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