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京籍租户满足条件可跨区入学(4)

2017-08-18 15:46:4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明确机构租赁期不得低于3年,这就相当于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赵秀池表示,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不仅能满足租赁这个绝对刚需需求,对抑制投机、平抑房价也会起到一定作用。“当然,我也呼吁政府部门给租赁机构更多的支持,比如,除了金融支持之外,能否探讨在税费减免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本报记者 赵莹莹J201

承租人能享受哪些权益?

监管平台

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租赁信息发布、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服务。

子女入学

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京籍无房家庭的,可依法申请其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户口登记

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公租房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房源条件

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以原规划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隔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标准。

权益保障

应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暴力、威胁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入出租住房;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租赁期限

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