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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籍租户满足条件可跨区入学(3)

2017-08-18 15:46:4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而对于已经办理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当其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比如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登记卡或居住证、申请子女入学,都将不再需要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涨租金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依据住建部此前发布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也对保障租户合法权益做出了各方面的规定。

具体包括: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隔出租;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据了解,未来,市住建部门会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当然,住建部门发布的租金“参考价”只是起到参考作用,并不是强制要求房东和租户照此价格出租。

“《征求意见稿》中特别要求出租人要按照原规划出租,明确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随便转租,这对于约束群租房、避免‘二房东’的泛滥都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张大伟表示。

有市民担心,房源规范了,不得随意转租或群租了,会不会引发市场中租赁房源的减少,从而导致租金上涨?张大伟告诉记者,短期看,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房屋不能再进入租赁市场,可能会减少市场中个人出租房源的供应,但从长期看,随着机构租赁的培育和发展,供需关系将有所改善,不会引发房租的异动。

租赁机构出租不得低于3年

目前,本市已经开始试点企业自持租赁地块。对此,《征求意见稿》也提出,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特别强调的是,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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