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同学特别积极地拉人,三个月了才拉了50个店主,距离100个人不知道还有几个月。”魏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不仅如此,自己成为店主后加入的微信群里,也没有见到有一个从店主晋升为主管或经理。
除了魏明,记者从身边三位加入云集微店半年多的店主处也了解到,他们都没有推荐够100个店主,也没有成为主管,但他们将原因归结为“自己不够厉害”。
魏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每当向自己导师询问更详细的晋升体系时,对方都会提高警惕,并且用较为含糊话语回应。
但他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多:真实情况中,是否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店主就能成功竞聘“主管”?“经理”和“主管”之间是否有上下级的关系?目前在云集微店的整个经营中,店主、“主管”“经理”的数量是多少?晋升体系中发给“主管”和“经理”的奖励,和整个平台的销售收入、新店主加入收入相比如何?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到云集微店市场总监杨伟,并向其发去了关于晋升机制的一系列问题。其在采访答复中表示,对于上文中提及的晋升奖励材料来源出处不清楚,但与公司现行的实际情况差别很大。
“如我司委托第三方提供社群服务与培训,其中客户主管与第三方签署劳务合同,其职责为:给予店主进行新人5堂课培训,给予店主日常销售过程中产品问答支持,给予店主售后问答支持等。客户主管根据第三方公司的考核结果获得收入,月平均收入在4000元左右。”杨伟称,这些与材料中客户主管的职能定位、收入水平、报酬计算方式均有较大差别。
但是对于店主如何晋升主管、经理以及相应奖励机制等问题,对方则在回复中称,这些信息涉及到公司的诸多商业机密,不便在采访回复中透露。
社交电商易踩传销雷区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认为,传销活动构成有两个基本要件,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另一个基本要件即计酬要件。
郑宁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