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因传销受罚的云集微店又被质疑

2017-08-10 08:10:19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业内人士认为,从云集微店对外发布的数据来看,其电商业务所占比重相当大,也就是说它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行为,这就意味着即使云集微店的模式中有部分符合传销的特征,在实际情况中也不会被认定为传销罪,只会因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而受到行政处罚

法治周末记者平影影

“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一家名为“云集微店”的电商App占据了越来越多人的朋友圈,其特殊的开店模式也吸引了不少人的加入。

据公开信息显示,云集微店是由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商优选)开发的一款App产品,自2015年上市以来连续两年呈爆发式增长,年度销售额增速超过500%,2017年二季度销售额达19.23亿元,同比增速达556%,环比增速达93%。

但近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杭州滨江工商)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却让云集微店头上笼罩了一层传销阴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集微店有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808.41万元,再罚款150万元,合计罚没超958万元并上缴国库。

云集微店对外表示去年6月已经整改,但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整改后的云集微店仍被不少人质疑为传销。

因传销被开近千万元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从2016年1月7日开始,杭州滨江工商陆续接到多起关于云集微店开展经营活动涉嫌传销的举报,核查发现云集微店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这些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2016年1月20日杭州滨江工商正式立案调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描述,云集微店的推广模式为:要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须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成为“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60名(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邀请130名),即可成为“导师”,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即申请成为“合伙人”。

据了解,“店主”只有发展成为“导师”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导师”后,导师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导师”能从365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导师”的上线“合伙人”能拿走70元。

1234...全文 5 下一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