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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动漫游戏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高达94.68%

2017-04-11 16:27:34    国际在线  参与评论()人

国际在线报道:据首都政法综治网消息,4月11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关于涉动漫游戏知识产权案件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策”新闻发布会。石景山法院对2013年至2016年共四年受理的涉动漫和网络游戏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

石景山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易珍春:顺应“互联网+”的时代潮流,石景山区近年来一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动漫游戏产业亦随之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石景山区的年动漫游戏产值已占到北京市的一半。与此同时,体现产业发展“晴雨表”作用的知识产权纠纷亦呈现大幅上升趋势。为此我院专门成立课题组,对本院2013年至2016年共四年受理的涉动漫和网络游戏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2013年至2016年四年间,我院共受理涉动漫游戏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83件,案件数量呈逐年明显上升趋势:2013年收案7件,2014年收案22件,2015年收案158件,2016年收案96件。15、16两年收案同比13、14年上升近8倍。

三年间,我院共审结涉动漫游戏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72件,其中以判决方式审结案件69件,判决率为25.37%;调解、撤诉案件203件,调撤率为74.63%。

从案由分布来看,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有268件,占比高达94.68%,多为游戏内容涉嫌侵犯他人动漫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著作权,绝大多数涉及网络,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有225件,侵害改编权、游戏人物形象复制权纠纷案件有13件,其他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30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6件,为被诉游戏在推广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攀附在先知名游戏商誉,或者发行类似游戏的游戏公司的一方起诉另一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6件,多为被诉游戏名称与他人在游戏产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涉游戏的知产合同纠纷共3件,主要为游戏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

另外,自2015年管辖权下沉、基层法院有权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以来,我院共受理涉外涉动漫游戏案件2件,均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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