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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经贸关系:何谓“特别301报告”

2018-04-02 12:00:08    中国日报网  参与评论()人

从1989年到2017年,美国已经发布了近30份“特别301报告”,仔细研究会发现报告发生了一些变化,“野心”越来越大:报告罗列的名单越来越长,1989年涉及25个国家,1998年涉及近70个国家;名单过去以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为主,后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为主;所涉及的议题已经渐渐超出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反腐、环境、公共健康等等内容;报告虽然伴随“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谈判”(TRIPs)产生,但目前其存在已经独立于TRIPs,追求更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301报告”与中国

自“特别301报告”1989年首次发布,中国就是报告所列的“黑名单”的常客:1991年起,中国连续3年被列入“优先观察名单”,首次被列入“重点国家名单”,之后的1994年和1996年美国又将中国列入“重点国家”名单,并随后对中国发起“特别301调查”。围绕这3次“特别301调查”,中美两国开展了3次艰苦卓绝的知识产权谈判,分别于1992年1月17日签署了《中美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1994年2月26日达成了《中美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1996年6月17日达成了中美就知识产权第三个协议,中国因此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颁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1995年11月—1999年11月中美之间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5轮谈判中,知识产权也是双方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充分准备,中国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律与制度。因此,新世纪初期“特别301报告”评价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相对满意,认为从立法角度看,中国已经基本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然而在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等国内利益集团的一再要求下,从2006年—2016年,中国连续11年被列入“优先观察国名单”。仔细研究中美关系史不难发现,过去近30年“特别301报告”在中美经贸交往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围绕该报告展开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更是两国交锋的重要战场。“特别301报告”作为美国对华关系的一张重要王牌,在双方关系遇冷时成为向中国施加压力的重要筹码。新一轮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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