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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违反世贸规则——访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鲍咏庆

2017-11-16 15:56:1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布鲁塞尔11月15日电 专访: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违反世贸规则——访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鲍咏庆

新华社记者帅蓉 梁淋淋 田栋栋

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驻布鲁塞尔分所高级律师鲍咏庆近日在此间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并没有从根本上放弃“替代国”做法,而是变相延续原有做法,继续实行贸易保护,这有违世贸规则。

根据欧洲议会15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投票通过的这项修正案,欧盟将在对非欧盟成员国反倾销调查中引入“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不再使用“替代国”方法。

根据该修正案,如果确认欧盟进口产品的原产国存在“市场严重扭曲”情况,欧盟对其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将参考国际市场价格或具有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第三国产品价格和成本来计算倾销幅度。按照欧盟立法程序,该修正案还须经欧盟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才能生效,预计表决将在本月内完成。

鲍咏庆说,尽管欧盟多次明确表示,修改反倾销法是为了履行世贸组织协议下的义务,将以往针对个别“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替代国”做法,变成不设黑名单、不专门针对个别国家、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规则,但业界普遍认为,所谓“市场扭曲”的标准与原“非市场经济”标准实质内容没有根本性改变,可以说是“新瓶装旧酒”。

根据该修正案,确定某个国家或行业存在“市场扭曲”的标准应当包括政府政策与影响力、国有企业比例、本土公司是否获得歧视性优惠或补贴、金融机构独立性以及是否充分执行破产法、公司法和财产法等。

鲍咏庆认为,世贸组织规则里并不存在“市场扭曲”的概念和定义,它是由欧盟单方面提出的。据他分析,从文本措辞和以往案例来看,修正案中描述的方法明显是专门针对中国这样的经济体所设计,同时也会波及俄罗斯、越南等国。

鲍咏庆强调,这说明欧盟表面上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本质上却在变相延续原有“替代国”做法。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世贸组织成员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应于去年12月11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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