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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肉身坐佛听证会:被告情绪激动 反复陈诉购买过程

2017-07-15 12:47:12    央视新闻  参与评论()人

肉身坐佛

原标题:“肉身坐佛”追索两大关键交锋点曝光佛像回家路漫漫

被告情绪激动 拒绝接受拍摄采访

听证会于当地时间下午一点半开始,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托的代理律师团出席,被告方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本人随辩护律师一同出席了听证会。出庭的范奥弗里姆本人拒绝任何拍摄和采访,但在双方律师发言结束、听证会进入辩论程序时,他情绪激动,进行长篇发言,反复陈诉了在香港购入佛像的整个过程。

双方争论“肉身坐佛”身份问题

在历时三个多小时的陈述和辩论中,双方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原告主张返还的佛像与范奥弗里姆购得的肉身坐佛是不是同一尊佛像”这一焦点问题上。被告律师在陈述时指出,范奥弗里姆所购佛像不具备部分福建村民描述的特征,包括“左手虎口位置有洞”“颈部有裂纹、头部或有松动”等。而针对被告方的主张,原告方的律师团队已提前向法庭提交了多项证据,并当庭展开辩论。

福建村民律师代表表示无论这尊佛像手上有没有洞,他不确定村子里的这个传说是否属实,也不确定这是否应该成为决定性证据。即便如此,他们并没有对这一点进行过独立调查。因为是被告对佛像进行的CT扫描,而现在佛像已经不在他手里了,也没有办法再做这个检测,所以证据就没有了。

被告称已用佛像交换其他艺术品

被告律师陈述,范奥弗里姆已于2015年11月与第三方达成交换协议,用所持佛像交换该第三方私人收藏的佛教艺术品。被告律师主张,被告既不持有佛像,也不拥有佛像所有权,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被判决不予受理或予以驳回。对此原告律师表示,这一“交换”行为可被推定为“欺诈性转让”。在听证会上,原告律师要求法庭判决被告提交其所述的“交换协议”、公布所谓“第三方”的身份信息;要求法庭判决此“交换协议”非法无效。而被告方则坚称“已向此第三方承诺不会透露其姓名”。

在听证会上,原告律师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公布佛像新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原告律师透露,判决结果可能需要等待数月时间,这个结果对整个诉讼都很重要,“法官将首先做出判决,范奥弗里姆是否应公开佛像新持有人的身份,这是接下来要做的。这将决定很多事情,决定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如果这个要求被驳回,那么我们就要以是否善意取得等理由向荷兰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新持有人的姓名获准公开,我们会争取让他也成为被告,最终我们将会向他追索这尊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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