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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提出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倒查机制(1)

2014-10-24 23:25:2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公报摘要2

    加强改进党对依法治国领导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专家解读

    依法治国需要顶层设计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里的关键词有两个:一个是加强,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模式的根本改变,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特点。一个是改进,也就是要全面提升党对于依法治国的领导方式和水平,重在通过依法执政,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司法公正。第三个关键词是,强化党的宏观领导、统筹协调和法治保障,弱化党对于具体司法过程和案件的微观干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党要起到核心、引领、统筹、协调、保障作用。

    在她看来,不管是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还是科学、民主立法工作,都是依法治国体系的重要领域,“如果没有执政党进行顶层设计,靠各个领域单兵推进,就很难实现全面推进的效果。”

    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如何实现两个统一和一个统筹,党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客观上需要一个机构实施,王敬波分析,这个具体机构,可能是一个领导小组,也可能是目前政法委的“升级版”。

    王敬波认为,不管党统筹领导依法治国工作机构的实现形式是怎样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透露的信号是,党要强化依靠法律治国理政,通过依法执政,深化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引领全民守法。党要淡化对于具体案件的微观干预,避免对法治进程造成负面影响。新京报记者 许路阳

    公报摘要3

    完善全国人大宪法监督制度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专家解读

    人大有望设宪法监督机构

    知名宪法学者、武汉大学教授秦前红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我国“冰封”已久的宪法监督制度有望被激活,今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望成立专门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各级权力部门的违宪行为将被纠正。

    秦前红说,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秦前红说,根据宪法第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过去这一条文基本处于'冰冻'状态,没有形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机制,今后宪法第67条可能被激活。”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张恒山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前有些党政干部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意识还是不强。地方政府有的政策或行为违反宪法,比较突出的违宪现象,就是地方党委决定征地拆迁,不经必要的法律程序,由政府直接付诸执行。

    秦前红认为,根据四中全会的部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望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宪法实施。

    张恒山建议,在现有体制下,由全国人大设立宪法委员会来专门负责宪法监督实施比较可行。宪法委员会要有一定的独立性,不仅能监督违反宪法的行为,同时也要对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行为进行监督。宪法委员会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至少应该和常委会并设,不应该隶属于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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