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国海军在南海举行实兵对抗演习
原标题:专家解读:当前南海形势及中国面临的挑战
演讲人:吴士存演讲地点:光明日报社演讲时间:2016年7月13日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2日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所谓的裁决迎合了菲律宾及国际上某些势力损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企图。对此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对这样的裁决,中方表明不接受、不承认的立场。7月13日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应光明讲坛之邀,在光明日报社就南海问题开讲。
吴士存历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员。现任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兼任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博鳌亚洲论坛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外交部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吴士存致力于南海问题研究20多年,长期从事南海史地、海洋划界、国际关系与地区安全战略等跨领域研究,曾参与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主持相关课题100余项。
如何看待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
7月12日,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公布了所谓最终裁决。这场历时三年半的仲裁闹剧终于落下帷幕。其长达500多页的裁决既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之所以说出乎意料,是因为仲裁庭将菲律宾提出的15项诉求几乎照单全收,而对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近乎全盘否定,完全背离了一个国际仲裁机构应有的公道和正义的角色。之所以说在意料之中,是因为去年10月29日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决已经表明,仲裁庭一边倒地支持菲律宾的非法主张,已沦为美、日等域外国家在南海与我进行地缘政治博弈和挑战我在南海固有权利及合法主张的工具。
仲裁裁决恣意否定我南沙群岛海洋地物的岛屿地位及其群岛整体性主张,否定我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这种擅自越权和扩权裁决,不仅无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顾及和保护缔约国主权的基本前提,而且完全背离了《公约》促进和平解决争端的目的及宗旨,严重损害了《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对此,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这一非法裁决是无效的,对中方没有拘束力,也不可能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在此,有必要回顾一下这一非法仲裁程序的来龙去脉。
2013年1月22日,在未与中方协商更未征得中方同意的情况下,菲律宾依据《公约》附件七和第287条,单方面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中方于2月19日退回菲方《仲裁通知》,同时表明“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单方面所提仲裁的严正立场。2014年12月7日,中国政府发布《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系统阐释了中国“坚决反对,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及相关国际法依据。
首先,菲方的诉讼请求虽然被巧妙包装成《公约》的解释和适用范围,但其本质仍是领土和海域划界争议。领土争议不属于《公约》调整的范畴,而海洋划界已由中国政府在2006年声明中排除。其次,中菲之间已就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达成共识。中菲自1995年到2011年达成的数个共识文件,都确定了中菲之间的领土争议和海洋划界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此外,中国与东盟十国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以下简称《宣言》)中,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有关领土争议和海洋管辖权争议由当事方直接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基于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菲方的诉求不仅违背了其作出的承诺,而且也是违反国际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