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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深化税制改革促进转型升级 落实政策激发活力(2)

2017-02-17 16:07:04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王军从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变化情况验证上述结论。他说,2012年这一比值为9.88%,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抵扣不断增加,这一比值逐年下降到2013年的9.59%、2014年的9.41%、2015年的9.21%。目前,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2016年工业增加值,由于工业增值税同比下降0.9%,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1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一降一升,2016年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肯定会更低一些。

王军还用国家统计局的一组数据,进一步说明营改增和系列减税政策给工业企业带来的政策红利情况。他说,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税金(包括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下税金等)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从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2012年至2015年分别是5.8%、5.77%、5.6%、5.36%。

“这些都说明,营改增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给实体经济、给工业企业、给制造业的减税效果是实实在在的,给这些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谋发展的帮助也是实实在在的。”王军说。

营改增扶小企业上马再送一程

在回答关于营改增对小企业的扶持作用问题时,王军讲,去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1069万户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934万户,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87%,这些企业本小利薄,他们的经营状况好不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税务部门也特别关注。这一点既充分体现在了制度设计上,也充分体现在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上。

王军说,就制度设计而言,营改增政策规定,对小企业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如果他们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营改增以后征收率降为3%,负担水平直接降低40%;如果他们原来缴纳3%的营业税,表面上只是税负平移,但实际上计税依据发生了变化,原来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价,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则是不含税价,这样换算以后税负也是下降的。

就纳税服务而言,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营改增各阶段工作重点,先后四次分别出台了各20项共计80项纳税服务措施。各级税务机关点线面结合,反复培训营改增纳税人2130余万户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万份,发送政策辅导手机短信7000多万条,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政策咨询2123万通,帮助小企业占大多数的各类企业熟悉、适应并用好营改增政策。同时,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增设代开发票点、简化发票代开手续、简并发票领用次数、推行网上开票等方式优化发票管理服务,特别是对全国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推行自开专用发票试点,以及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范围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纳税人,更直接惠及广大小企业,有效降低了他们的办税成本。

王军强调,小企业是营改增受益很大的群体。统计结果显示,去年5-11月,全国四大行业新纳入营改增的93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均下降了26.7%。

一直关注少数企业营改增后税负有不同程度增加问题

在回答关于少数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问题时,王军说,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相继发布了多个政策文件,根据企业共性合理诉求,又作出了多个补充规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优化服务的措施,所有行业均实现了税负下降。一些企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状况在逐步发生积极变化。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当月,四大行业中税负上升的纳税人比例是3.9%。经过税企双方共同努力,到7月就降到了2%左右。到2016年11月,四大行业1069万户试点纳税人中,就只有1.5%的纳税人也就是16万户左右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税负上升问题了。

关键词:王军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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