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化税制改革促进转型升级落实优惠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接受记者采访
1月12日,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召开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接受中央新闻媒体记者采访,就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发挥的作用,特别是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以及今年的相关工作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在回答关于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的作用问题时,王军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2012年至2016年我国GDP增幅从7.8%逐步放缓至6.7%左右。虽然增幅降低了1.1个百分点,但应该看到,这个6.7%左右的增幅是在我国经济规模已超过10万亿美元基础上实现的,仍位居世界前列,实属来之不易;更应该看到,这个6.7%左右的增幅是在质量提升、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动能转换中实现的,更显难能可贵。
王军介绍,近年来,为了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2012年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5月1日在金融业等四大行业全面推开,逐步实现了对所有货物、服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覆盖;二是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逐步提高至30万元;三是两次放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条件,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至3万元;四是两次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中关村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对6个重点支持行业实行更加优惠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而后扩大至10个行业;六是有序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简化认定手续,等等。
王军认为,随着上述以减税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税制改革和优惠政策持续加力,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幅从2012年的11.3%下降至2016年的4.8%,下降了6.5个百分点,比同期GDP增幅降得更多。尽管这其中有多种因素,但减税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而且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经济稳增长和市场增活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营改增步步扩围不断惠及工业企业
在回答关于营改增对实体经济的效应问题时,王军说,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的基本取向。营改增及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惠及了工业企业等实体经济,产生了非常积极的效应。
王军介绍,就营改增来讲,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本身不在营改增范围之内。但由于他们取得新扩围企业营改增以后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他们是营改增的“净受益者”。而且,随着营改增范围的逐步扩大,五年来他们享受的净减税也越来越多。2012年至2015年,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纳税人从“3+7”行业增加抵扣减税分别为237亿元、802亿元、1020亿元、1220亿元,呈逐步增加的趋势。特别是2016年减税规模继续扩大,1-4月原增值税纳税人从“3+7”行业增加抵扣减税406亿元,5月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后,可抵扣进项进一步增加,5-11月除获得“3+7”行业抵扣减税652亿元外,还获得四大行业抵扣新增减税528亿元。这样,2016年1-11月,原增值税纳税人已合计减税1586亿元,约占全部营改增减税额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