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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三易收购方案 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待考

2017-12-16 11:21:2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此次收购的相关进展问题,记者也多次致电江南化工问询,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正在召开股东大会及管理论坛,暂不方便采访。

公开资料显示,盾安新能源主要从事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等业务。目前我国风力、光伏发电企业的售电收入主要包括两部分,即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

江南化工表示,在弃风限电有所改善的情况下,标的公司既有风电场及光伏电站项目的存量业绩,加上新建项目的新增业绩是承诺净利润较报告期净利润增长较快的原因。

不过,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新能源发电需要进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才有希望拿到补贴。而最新第六批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还是2016年下发的,第七批于今年申报,截止到目前还未下发。

而收购草案中显示,盾安新能源多个项目为2015年2月以后并网,尚未纳入前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因此电价补贴款尚未结算。

除电价补贴无法及时获取外,上网电价的调整也可能为标的公司的盈利带来风险。

卓创资讯新能源分析师冯海城表示,由于2018年国家将调整风电上网电价,风电企业将会在短期内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对于技术条件好、所处地区风力资源好的企业,相对来说经营压力并不是很大,但是对于风力资源较差且技术不足的企业来说,平价上网会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

电价补贴无法及时获取,再加上不断新增的项目,导致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逐年增长,2015年、2016度,标的公司资产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18亿元、3.65亿元,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4.34%、84.73%。

虽然江南化工表示并不担心盾安新能源的回款能力,但是与同类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其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其中,金风科技对应年度占比为45.02%、55.11%。而湘电股份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9.52%、62.36%。

应收账款逐年增加,意味着企业无法第一时间收到现金。不仅如此,盾安新能源还需要每年支出高额的利息,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6月,利息支出分别为1.82亿元、2.00亿元及1.17亿元(含资本化利息支出)。

不仅如此,盾安新能源子公司贵州风电项目等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部分子公司的已建成房屋的权属证书尚在办理中,还有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这些都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为此,盾安控股还就标的资产存在的资产权属瑕疵出具了赔偿的承诺。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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