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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中国纷争根源:利益缠绕共生“另起炉灶”是非多

2017-12-07 07:31: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2007年至2009年,这3年间红牛维他命很多分公司陆续注销。例如,2000年决定在山东省设立分公司,2007年山东分公司被注销,原因是被隶属企业撤销。类似的,2000年决定成立的陕西分公司,2008年注销。在这三年间,红牛维他命至少有13家分公司被注销,这些公司多数成立于1996、1999或2000年。

此消彼长。2006年11月,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属于华彬系,董事长严彬。这间公司与红牛维他命没有股权上的隶属关系,也不是其分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是“销售饮料;保健食品、酒的批发;进出口业务”。2007年,重庆、陕西、湖南、山东、河南、安徽、海南相继成立了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上述7地与2007~2009年间红牛维他命注销的分公司,地名重合。

至今,红牛中国的官网上,“山东分公司”的地址并不是在2007年11月注销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而是注册于2007年7月13日的“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中国红牛”广泛而模糊的边界,由此可见一斑。红牛维他命是红牛创始家族、严彬旗下公司以及一国资企业共同持股的,这一合资公司应是红牛饮料公认的在华生产、经营方。如今,红牛维他命自身的销售体系显得残缺不全,而华彬系则持有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及20多家分公司,以及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约10家全资子公司等。

●“忠实义务”之辩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亚西认为,董事对公司有忠实义务。具体而言,需要按照公司法规定,并确认两方公司是否确有同类竞争关系。此外,曾亚西提到,由于公司法的规定相对宽泛,有些公司在相应的聘用合同中有更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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