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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纳税情况比娱乐圈是非重要

2018-06-05 10:50:5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明星纳税情况比娱乐圈是非重要

比起追究某一大牌明星的是非对错,我们更应关注的是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以及如何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的问题

近日,崔永元公开批评导演冯小刚、作家刘震云以及演员范冰冰一事,引来舆论高度关注。由于牵涉诸多名人,情况又颇为复杂,一时之间,人们莫衷一是。然而,随着崔永元曝光范冰冰在4天内获得6000万元天价片酬,并指其有依靠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手段偷税漏税之嫌,此事的性质已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目前,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已介入调查取证。

崔永元在社交媒体上曝光此事后,范冰冰方面立即发布了一份措辞十分严厉的声明。很快,崔永元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涉事明星并非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伙”,并向范冰冰表示道歉。这一言论让此事显得愈发扑朔迷离。但是,比起追究某一大牌明星的是非对错,我们更应关注的是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以及如何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的问题。

何谓“大小合同”“阴阳合同”?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中,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是一份涉及金额较小的“阳合同”。而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才规定了交易的实际价格。不过,双方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演员获得的片酬亦属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虽然崔永元对范冰冰的指控目前无法被采信,但阴阳合同动辄涉及千万元金额的现象,仍不应被忽视。崔永元亲口表示,他还有一抽屉类似合同:“随便拿出来一个这当事人都得进去,直说吧,也不光范冰冰,多了,牵扯的全是大腕儿!”也就是说,阴阳合同早已成为娱乐圈公开的秘密,一种无须避讳的潜规则。本就腰缠万贯的明星,如果还千方百计偷税漏税,不仅是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漠视,而且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践踏。许多手握高收入却年年生产粗制滥造影视作品的明星竟能通过偷税漏税积累财富,是对勤勤恳恳工作、老老实实纳税的人民群众的一种极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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