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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与8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信联”—— 互联网金融征信信息有望共享

2017-12-04 07:41: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信联”成立后,个人隐私、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或盗取等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应利用科技和立法两种方式,使用立法完善信息使用边界,使用科技更好利用信用信息,保护信用信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建议,应建立完善的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注意收集环节中个人信用征信与信息隐私权的平衡。他认为,我国征信立法应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对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必须建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信息查询内部分级管理制度和个人信息数据库访问监控制度,并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安全。同时,在管理环节中应注意个人信用征信与信息隐私权的平衡,在利用环节中,应注意个人信用征信与信息隐私权的平衡以及约束使用人的使用行为,同时明确使用人的谨慎转让义务,不允许随意转让特定个人信息。此外,还需要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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