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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与8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信联”—— 互联网金融征信信息有望共享

2017-12-04 07:41: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信联”建设起来后,各类机构,尤其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获得授权后可以查询到“信联”的个人征信数据,不仅能够解决网贷领域的共债—在多家平台借贷等问题,更有助于防范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险,降低机构的成本

日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协会参与发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简称“信联”)的事项。

据悉,“信联”由互金协会与8家个人征信业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互金协会股权认缴比例为36%。“信联”将纳入央行征信中心未能覆盖到的个人客户金融信用数据,构建一个国家级的基础数据库,实现行业的信息共享,以有效降低风险成本。

个人征信牌照“难产”

“信联”的筹建正是在个人征信牌照“难产”之际。

此前,虽然央行已经成立了征信中心,负责金融机构信贷数据的上传、共享和查询。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对个人征信产生了更多需求。而且,互金机构并不能向征信中心上传和查询数据,这些机构期待能够形成更广泛的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

市场曾寄希望于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运行。2015年,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同意8家社会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但两年多来,牌照迟迟未发。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今年4月份在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综合判断,8家准备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目前没有一家合格,在达不到监管标准的情况下不能把牌照发出去。

万存知表示,每一家机构都想依托互联网形成自己的业务闭环,不利于信息共享;8家机构各自依托某一个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发起创建,不具有第三方征信独立性,存在比较严重的利益冲突;8家机构对征信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了解不够,而且也不太遵守,存在信息误采误用等问题。因此,个人征信牌照迟迟没有落地。

然而,当前的现金贷乱象使得这一金融基础设施不能继续缺失了。“市场对‘信联’期盼已久。”挖财研究院执行院长王志峰表示,当前亟需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如果把个人征信业务交给这8家独立机构,会造成标准不统一、个人隐私保护缺失等诸多问题。若是让这8家机构和互金协会共同来打造一个平台,反而有利于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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