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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险曝十宗违法违规 重大关联交易不及时报送

2017-11-29 14:26:3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昨日,保监会网站披露监管函,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保监会要求永安财险立即实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于2017年12月30日前书面上报至保监会。

保监会于2月28日至3月10日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方面

(一)公司章程不完善。一是章程中未明确规定监事任免程序。二是章程中未明确规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上述事实违反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记载不完整、不规范。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等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运作不规范。一是个别董事未认真履职,一年内累计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二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运作不规范,2016年均未召开现场会议、未召开定期会议。审计委员会自2016年10月后仅有1名委员,成员人数不符合规定。

上述事实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以及《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运作不规范。一是部分监事任职资格未经保监会核准。二是2016年监事会档案资料未装订成册,部分档案资料未集中管理。

上述事实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五条,以及《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二、内控与合规管理方面

(一)内部审计不规范。一是现有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二是未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所有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追责。三是近三年未对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任中审计。

上述事实违反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第九条,以及《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四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二)风控合规管理不规范。一是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未及时修订。二是未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控制环节的信息系统,未针对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战略风险等风险类型制定应急制度。三是未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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