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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监管或试水“监管沙盒”

2017-11-27 07:16:1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平衡 金融科技发展推动监管模式转变

与会人士也表示,金融科技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也对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冲击,未来的金融监管要在严密防范风险的同时积极支持金融创新,尽量在创新和监管之间取得平衡。

“我们不能因为金融科技有安全隐患就不用,也不能因为科技给金融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就忽视它的安全隐患。在便利性和安全性的关系上,一定要把握好、拿捏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云春表示。

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成都分所负责人万姝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金融科技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对于这一新的、过去不熟知的业态,需要从制度上去推动它,在监管和立法方面都要跟上。

从全球范围来看,不少国家都高度重视金融科技监管,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引导、管理金融科技业的发展,并拟定了各自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4年8月,英国财政部提出金融科技振兴战略;2015年8月,新加坡政府在新加坡金管局(MAS)下设立金融科技和创新团队(FTIG),在FTIG内建立支付与技术方案、技术基础建设和技术创新实验室三个办公室,并投入2.25亿新元推动《金融领域科技和创新计划(FSTI)》,鼓励全球金融业在新加坡建立创新和研发中心,全面支持地区金融业发展。2017年1月,美国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了美国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中国的金融监管层也已将金融科技监管正式提上日程。中国人民银行今年5月发布消息称,已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金融科技委员会由央行科技工作分管行领导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单位包括科技、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支付结算等相关司局。

赵险峰建议,在金融科技监管方面,可建立全球风险防范体系,预防技术风险。现在的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具有同根性,信息泄露、数据被滥用面临的风险又具有很强的相似性,监管者可从个案着手,最大限度地推动科技金融的进步。

借鉴 逐步探索“监管沙盒”和“监管科技”

在谈及具体的监管模式时,与会人士表示,“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是未来可被应用的监管模式之一。与此同时,需要考虑将数字技术应用于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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